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所售出的商品之商品退换及保修具体规定如下:
一. 在时尚购物网购买商品的客户,如在收到商品后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在收到商品起10日之内,与本公司或相应店铺联系进行退换货。退回商品时,请您将产品的外包装、内带附件、售货小票等随产品一起退回,我们会在接到您的商品后三个工作日内给您换货或退款。客户收到商品10天后,如因质量问题,请客户选择厂家维修服务;厂家有特殊规定的商品按厂家规定执行。
二. 您要退换的商品必须是原始包装、附件及使用说明书、保修卡齐全的;您还应具有能有效证明该商品是在我处购买的单据;商品不可有任何缺少(除非您是因为此原因才退换的)。
三. 以下情况属于产品质量问题: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二)不符合该类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三)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四)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五)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现象的。
(六)产品包装存在以下问题的:
1.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没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没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
4.有使用期限的产品,没有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没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四.如果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我们将本着双方友好协商的方式,为您退换货、维修及解决由此引发的其他问题;如有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交由国家质量监督委员会仲裁机构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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